总额达20亿的江苏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专项引导资金日前步入申报和实施阶段,该项资金支持重点为符合江苏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对结构调整有重大影响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项目。 据介绍,设立该项资金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江苏经济的影响,实现经济的率先复苏,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推动重点产业优化升级,加快调整振兴步伐,不断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资金主要支持具有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重大科技成果应用、节能减排效果显著、项目实施后能迅速提高核心竞争力的产业、企业和项目等方面。
支持方式主要以企业为依托、以项目为载体、以贴息为手段,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贷款给予贴息,或对企业以自有资金进行项目建设购置的技术与设备及兼并重组支付的费用,视同银行贷款予以补贴。单个项目的支持标准按照不高于企业应付银行的贷款利息给予补贴,贴息或补助资金的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不重复享受财政同类扶持政策。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增长原则上应高于省内同行业水平,年度上缴税收苏南2000万元、苏中1200万元、苏北800万元以上,比上年度增长12%以上;对技术水平高、产业带动效果好的新设企业适当放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