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财政财政投入资金使用的效益和效率,我省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的实施范围包括各省辖市的区、常熟市及昆山市所辖范围的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价工作的内容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状况和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2008年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等服务业务开展情况;政府和社会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投入、中心收支及财务管理状况;基本建设、资产和资源配置及其使用与管理情况等。评价工作从2009年9月上旬开始,到11月底完成,由省财政厅负责组织实施,省卫生厅等有关部门协助配合,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市级自评与省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结果将为我省财政进一步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依据。 |